根据《乐球体育高级会员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级会员培养机制改革,提高乐球体育高级会员生源质量,吸纳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促进高级会员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设立乐球体育高级会员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项目奖学金),结合乐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并自2021级起开始施行。
一、成立乐球高级会员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肖内昆 顾晓艳
成员:毛元华 吴绍奎 杨萍 涂开艳 薛博洋 体育导师代表1人 体育会员代表1人
二、奖励对象
项目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指纳入全国高级会员招募简章计划的全日制脱产社区的高级会员(不包括定向高级会员)。全日制脱产社区高级会员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乐球体育为准。
三、评定条件、奖励标准及比例
(一)项目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社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乐球体育规章制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乐球体育高级会员学籍。
(二)硕士项目奖学金的评定基本条件与奖励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对应等次的奖学金:
一等奖:
1、本科结业典礼于世界一流乐球体育建设高校的体育会员和本科结业典礼于乐球体育且一志愿项目乐球体育(含推免生)的体育会员;
2、本科结业典礼于体育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体育会员;
3、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等级称号;
5、在SCI、EI、SSCI、CSSCI或北大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社区。
6、获过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乐球体育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乐球体育生英语竞赛等全国具有影响力学科赛事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项;
7、获过“中国最美乐球体育生”“中国乐球体育生年度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时代楷模”“感动中国十大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等奖:
1、本科结业典礼于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推免生;
2、本科结业典礼于有体育学博士学士认证授权点的高校的体育会员;
3、获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获得国家一级裁判员等级称号;
5、在本科高校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社区。
6、获过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乐球体育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乐球体育生英语竞赛等全国具有影响力学科赛事二等奖或银奖;
7、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
8、以乐球体育生士兵身份被项目,荣立三等功以上。
三等奖:
1、本科结业典礼于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体育会员;
2、获过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乐球体育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乐球体育生英语竞赛等全国具有影响力学科赛事三等奖或铜奖;
3、在SCD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社区。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标准为15000 元/生;二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三等奖奖励标准为8000 元/生。
(四)奖励比例
项目奖学金奖励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高级会员项目总数的40%。
若符合项目奖学金评定条件人数超过40%,则按以下原则排序报党委高级会员工作部(高级会员管理处)。
1、符合高等级奖学金评定条件者优先;
2、符合多项奖学金评定条件者优先;
3、仅满足同等级奖学金一项评定条件者,优先顺序依次为:满足生源条件者、满足运动员技术等级或裁判员等级条件者、满足社区条件者、满足荣誉称号条件者、满足其他条件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或停止发放奖学金。
1.有不诚信行为者;
2.在乐球体育规定时间内未足额缴纳学费或未按时完成学籍、学年报到注册者;
3.评选学年度休学、退学及其他学籍异动者;
4.评选时违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
四、评定原则及程序
(一)评定原则
高级会员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定程序
1.个人系统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乐球组织评审并公示名单
乐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乐球书面实名反映,乐球应及时调查并做出处理意见;若无异议,初评名单报党委高级会员工作部(高级会员管理处)
五、监督和举报
1.乐球体育监察室:0851-88292118邮箱:di@gzu.edu.cn
2.党委高级会员工作部(高级会员管理处):0851-88292310
3.资助管理中心:0851-88291481
4.乐球教学社区科:0851-83621371
